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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发布 | 关于开展2025年度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2-12 | 栏目:通知公告 | 点击:

各会员及相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协会在科技评价中的独立第三方作用,客观判别建材与家居全产业(包含建材家居、装饰装修、建筑施工等)领域科技成果质量和水平,促进科技水平提升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推动行业建设新质生产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2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2025年度行业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评价条件

申请行业科技成果评价的项目应具备下列条件:

1、科技成果是指在建材与家居全产业(包含建材家居、装饰装修、建筑施工等)领域,机构、组织或个人通过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一定学术价值或实用价值,具备科学性、创造性、实用性、先进性等属性的新发现、新原理、新方法、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新品种等。

2、不存在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或者人员名次排序异议和权属方面的争议。

3、具有科技信息机构出具的科技查新结论报告(近一年内)。

二、评价时间

随时自愿申请,2025年度科技成果评价工作全年开展。

2025年8月15日前完成评价的科技成果项目可申报2025年度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科学技术奖。

评价形式

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程序对待评成果主要采用现场会议评价形式。

四、评价程序

按照“提交申请→审核回函→签订评价协议→提交材料→遴选评价专家→召开科技成果评价会议(必要时组织现场考察)→出具评价报告”的程序开展科技成果评价,最终对经评价通过的科技成果,颁发《科学技术成果评价证书》。

五、其他事项

行业科技成果评价工作严格按照《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科技成果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具体要求及评价组织流程等相关问题请联系秘书处。

联系人:杨帆

联系电话:13693026103

E-mail:332087189@qq.com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条21号一商集团大厦320室

邮  编:100007

 

附件:

1、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科技成果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2、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科技成果评价申请表

                                                      2025年2月10日

 

注:附件请联系秘书处人员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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