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室内净化服务委员会面向会员及相关企业征集2020年度团体标准项目建议。标准立项范围包括室内净化产业链各领域、各品种的标准项目的技术标准、服务规划、管理标准、运营标准、智能化标准、产品使用标准等。
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文件
中建材协字〔2020〕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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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2020年度团体标准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关于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团体标准在支撑和引领行业发展中的作用,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支持复工复产十条》(国市监综〔2020〕30号)“鼓励社会团体组织制定相关团体标准,增加企业复工复产所需标准的有效供给”的指导意见和《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经协会研究决定,启动2020年团体标准立项征集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和范围
团体标准申报工作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公平、协商一致原则。申报标准应符合国家、行业、地方与企业发展的实际需求,紧密围绕建材与家居行业发展方向,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具有可行性,填补现有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空白,吸纳科技创新成果,满足市场对标准的需求。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具备与项目相关的专业背景和科研基础,有配套的技术、设备及人员条件,已做好编制标准的前期工作;
(二)项目技术内容成熟,具有可靠性和先进性,具备实施应用的条件;
(三)主编单位和编制组主要负责人已落实,熟悉标准制修订要求,并能对标准项目进度、质量及经费使用负全责;
(四)申报项目制定周期为12个月,特殊情况下经申请批准项目变更最多可延长6个月。超过18个月未能发布,则本标准项目自动撤销,并在协会官网予以取消公示。
三、申报单位资质
地方政府、会员单位、企事业单位、各大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均可向我会提出团体标准编制立项申请。制定经费由提出立项申请单位负责筹措。
四、申报时间
团体标准申报工作采取不定期申报方式,随时申报,随时受理,滚动管理。
五、申报材料
需提交团体标准编制项目申报说明(见附件1)、团体标准项目建议书(见附件2),盖章扫描件发送至协会联系人邮箱。
六、立项审批
根据申报情况,协会适时组织标准立项评审。经评审专家评估通过后,对予以正式立项的标准制定项目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http://www.ttbz.org.cn/)和协会官方网站(http://www.cbmca.org/)进行立项公示。
七、联系方式
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室内净化服务委员会秘书处
电话:18618225299 18612883107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菊儿胡同7号楼208
电子邮箱:332087189@qq.com
2020年4月21日